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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2/2页)
背心。一桌人闹哄哄的,好不热闹。 陈青的到来让小张和他的父母觉得分外有面子,老辈的人都挺喜欢这小和尚,临走前派的那个护身符小张家还有有俩呢。小张的父亲亲自把小和尚送入了酒席,看着一桌的牛鬼蛇神,老爷子愣是装的四平八稳的回去了。 小张转身时借机揩了下油,摸了摸陈青的脸,自言自语道:“手感还不错。”陈青脸腾一下子红了,顾同抬脚就踹向这个新郎属性的登徒子,张正先这会觉得平衡了,扭头看向黑哥,那意思是:顾同也够丢人的!不就摸下脸吗?发什么疯! 可是张正先忘记了,他只是看到陈年案卷里黑哥抱着小蛮子在局里呆坐了一夜就疯了一样,非得按着黑哥在办公室里搞一发。要是他当时不那么疯狂,哪至于这样被迫的公开出柜。 他之前温吞了三十年,所有的血性都被黑哥点燃了,这算不算好事? 陈青的到来让桌上有了新话题,610的都是常年跟犯罪分子打交道的人,对八卦有着格外的执念。一拨人缠着顾同让他无暇分身,一拨人逗弄小和尚,小和尚哪是这群伪流氓的对手,几番taonong下,差点连房`事细节都抖落出来。 一晚上的欢声笑语,临别时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真挚的笑容,张正先又开始发酒疯了,老早拉着黑哥去发情,顾同趁着正乱拉着陈青从酒店后门遁走,要不等那群人回过神来,今晚不知道有什么可怕的余兴节目。 初春的夜晚咋暖还寒,小和尚缩了缩肩膀,歪歪地靠着顾同一步一趑趄。顾同就凑着他的姿势,一手搂住他的腰一手握住贴着自己的那只手,平心静气地慢吞吞地向宾馆走去。 月色正浓,前路平坦,身边人全身心的交付让他每一步都像走在云端一般自在满足。就这样,永远在一起,永远抱着他,一步接一步地走下去…… END 番外: 我们这边混帮派的呢,有个标配就是金项链,挺粗的,二三十克的那种。九十年代的时候都是谁当了老大自己买,越厉害的买的越粗。后来大概是为了笼络人心,彰显大方,只要混进帮派老大就送小弟一条,基本上也得有20g左右,能起到很好的收买人心的作用。 我们当地如果说有喜欢穿黑衣服的光头男子,脖子又挂着金项链,就妥妥的是黑社会,跑都没得跑。 所以张黑番外来了一发金项链视角的…… 名字暂时没想好,想好再补吧。 ===================== 说起来人类大概不相信,作为一条项链,其实我也是会挑主人的。毕竟,作为县城黄金项链里的一枝花,我必须要有眼光选对人才能对得起我自己,毕竟我是那么高贵的项链呢。 和人类不同,在我们黄金眼中,胖,是美,是高贵,是身份的象征,越胖越美,越胖越高贵。唔,所以当体重65g的我出生之后立刻成为我们县城黄金届最美的项链,不是每一条项链都能长成65g的! 一时间小县城里的黄金项链们都在自惭形秽,它们最丑的才3g,啧啧,连给我当陪衬都不够。不过它们很好找主人,毕竟它们心气不高,不像我这样计较自己的主人是谁。说真的,我经常想如此高贵的我要配什么样的主人呢? 真是想破脑壳都想不出啊。 对了,你肯定不知道一条65g的金项链跟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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