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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3 (第1/2页)
通项链的区别,那么我就大发慈悲地告诉你,区别就是我的珠子是实心的,孔洞只能穿过线而已。哼,所以不要嘲笑我会说出“想破脑壳”这种话,要知道我是实心的,真的会破壳的! 作为金项链的个中翘楚,我从出生没多久就被放在了丝绒床单上“接客”。看着形形色色的目光在我身上扫荡,我也毫不掩饰地回望过去,那些眼光的主人有的太老有的太丑有的太矮有的太黑有的太黄,期间有不少人都曾经用手心接触过我,他们的皮肤我都不喜欢,要不太湿要不太干,有的居然还有泥巴,真是在挑战作为金项链一枝花的我的底线。 其实我有中意的主人,但是看起来他很穷的样子,隔着玻璃看了我两年才把我领回家。不过不枉费我中意他当主人,他是那么的喜爱我,我刚出柜台他就把我套在了脖子上。温热的皮肤一下子就占据了我的心房,有弹性的柔软的皮肤,还有那微弱跳动的血管和颈后绒绒的毛发,真的是丝绒床单无法给予的感受。我真是太满足了! 能被自己相中的主人选中,我真的是太幸福了,简直像琼瑶剧里的女主角一样幸福。 当然了,主人有点瘦有点黑穿的有点寒酸这些我都不在意,毕竟我的主人长相真是美,虽然他周围从没有人夸过他长得美。他是美只有我们这种存活了亿万年的高级种族才看得出,时下人类的审美观,可真是落后啊,要不然美丽的我怎么会孤零零地在丝绒床单上呆了两年了,才等来这位主人。 要知道,我其实是喜欢肌rou大汉啊,现在的主人还是有些太瘦弱了。不过肌rou大汉们不选择我,我也只能在选择我的人里做选择了。 黄金,也是要屈服给现实的。 譬如我常年被主人掩盖在厚厚的衣服下面,完全没有过上臆想中万人瞩目的生活。而且跟我想的不一样,我的主人根本不是一点点的穷,他居然爱我爱到了借钱把我领回家的地步,现在每天都在为了还债而奋斗。 要知道我可是最高贵最美丽的65g的金项链啊,整天被闷在臭衣服里和汗水搞得缠绵悱恻是怎么回事?虽然他总是在夜半的时候用手摸我来表示爱`抚,可是我对自己不能见天日和与汗臭味为主还是很介意的。 买不起再看几年也好啊,起码我能睡在干净的丝绒床单上啊混蛋主人!唯一能慰藉我的是,有时候可以闻到新鲜的血腥气,有主人的味道,有别人的。大概是因为鲜血一直是人们对我们示爱的手段之一,我还有前几世的记忆,所以我的不耐烦在闻到了越来越多的血腥气后就消散了。 沐浴着浓郁的血腥气,我跟了主人半年之后就过上了我本该过的生活:挂在主人美丽的脖颈上,接受万人敬仰。 要知道身为一个65g的纯金项链,天生就是给人敬仰的!我可是要当万民眼中高岭之花的金项链呢,不能见人怎么让人喜欢我敬仰我在心里爱戴我?! 这半年来我的主人变化的很快,他还是很瘦却没以前那么黑了,大概是吃饭时rou吃得太多—出的汗都格外酸,真是难闻死了,他变得很白净,也就更美了。虽然周围的人还是叫他小黑,可是我知道我的主人其实很白的。而且不出一年他就会变的像瓷一样白`皙,因为他的脖子就很白皮肤还很细,要不我才不会忍着汗臭味一直呆在他身上呢。 我从被主人接回家就一直挂在主人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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