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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4 (第2/2页)
陆桓舀了一勺南瓜粥塞在嘴里,心里觉得有点迷。 沈浚齐怎么就这么喜欢贝贝南瓜? 勉强塞完了早餐,陆桓问:“晚上吃什么?” 沈浚齐说:“贝贝南瓜蒸饭啊。” 陆桓说:“换一个吧。” 沈浚齐说:“那把南瓜盅里的饭换成蒸腊味饭?” 陆桓问:“我一直想问你,你的小名是不是叫贝贝?” “……” 陆桓看到沈浚齐一脸蒙圈,说:“估计就是了。贝贝,今晚别做饭了,换我来吧。” 这种时候必须得强硬。 和沈浚齐生活了这些天,他大概摸清了沈浚齐的生活习惯。 某种程度上来说,沈浚齐其实是一个很固执且生活单调的人,因为物欲几乎为零,所以对吃穿从不讲究,而且对喜欢的东西,有着非同一般的执着。 陆桓记得自己曾经给沈浚齐说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让他换一块一模一样的表,沈浚齐却不肯。 他喜欢的东西,过去喜欢,现在也喜欢,将来也一定是喜欢的,而且就是喜欢过去的那一个,即使随着时光的流逝,也无法复制另外一个替代品,来代替它的存在。 第37章 二人生活 中午午休的时候, 陆桓在生鲜店下了订单, 打算晚上回家做饭。 大学毕业之后,他在一家著名的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了两年, 然后才回到金沙市接下他父亲的工作。 就在外面工作的这两年, 他学会了做饭, 小到家常菜,大到硬菜, 都能露上两手, 不过家里的宴席就轮不到他上场了,他做菜一向量少, 仅够两三个人吃, 毕业那年好几次请同事好友到家里吃饭, 都是分餐制。 他的好友说他是下意识在给小家庭做准备,陆桓笑了笑,没接话。 按照他当时的打算,结婚大概是在三十五岁, 现在算一算, 也不到三年了。 陆桓家里人都急,陆桓倒是无所谓, 现在这种状态他很满意,与其找一个不喜欢的, 还不如和沈浚齐待在一起, 起码沈浚齐够漂亮够聪明,摆在家里赏心悦目, 相处起来也是格外舒心。 蔬菜瓜果是沈浚齐在家里签收的,除了蔬菜,陆桓还买了草莓、柠檬、火龙果,两位阿姨休假之前留下一箱橙子,这一周,他和沈浚齐足足吃了一个礼拜的橙子。 陆桓把水果先放到池子里洗了,看到沈浚齐又在切橙子,走过去把橙子从手里接过来,放进冰箱里。 “你天天吃南瓜吃橙子,不怕变成小黄人吗?” “小黄人不是爱吃香蕉吗?” “南瓜橙子里都有胡萝卜素,吃多了皮肤会变黄。”陆桓往他嘴里塞了颗牛奶草莓,“白皮肤还是添点红色更好看。” 沈浚齐被陆桓哄去了餐厅,吃着草莓乖乖等开饭。 沈浚齐不是厨房杀手,但陆桓就怕他打下手时,一时没注意,又向汤里扔了块贝贝南瓜。 他相信沈浚齐绝对做得出来。 晚餐是三菜一汤,红烧排骨是半成品,免去了处理的麻烦,还有一个青椒炒蛋,一个小青菜,加上一碗rou丸番茄汤,不到四十分钟,两人就吃上了。 陆桓问:“你做南瓜蒸饭花了多长时间?” 沈浚齐闻到香味,肚子开始叫唤了,刚准备伸筷子去夹炒蛋,听到陆桓和他说话,讷讷地把筷子收了回来。 “两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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