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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1/2页)
浩辉一起出去吃饭,结果去了才发现一群糙老爷们穿着大短裤,光着膀子,大脚上跻着人字拖,大嗓门还喊得跟个破锣一样。 一看到他张浩辉露出个不甚猥琐的笑容,而那几个老爷们儿出於文盲阶级对知识分子的敬畏脸上也显出几分客气。 一个张浩辉的同事摆着手招呼道:“黎作家!来这边坐。”说着拿大手将旁边一个塑料椅子上的歪歪斜斜的空瓶子和被撬开而丢弃的瓶盖,如果没看错还有一两个烟屁股。 黎侗汶当即黑了脸。冲着张浩辉来了一句:“你妈逼的,回家再说。” 张浩辉一边露出有点憧憬的颜色,一边有点尴尬的和同事解释:“我家小汶不喜欢吃大排档,哈哈,小嘴儿可叼了。” 一听到张浩辉又来这种傻逼到没水平的建设意见,黎侗汶嘴角反射般的抽动了一下。 “小汶,这回就咱俩。就咱俩。”张浩辉一在黎侗汶跟前儿就忍不住发情,一闻到黎侗汶诱人的体香,嘴巴立刻啃了过去。 “cao!张浩辉你给我滚!你是狗吗?”锁骨上覆着的皮肤被那个没轻没重的男人当骨头咬,忍不住痛骂出来。 黎侗汶看了看表,皱着眉头:“离我远一点,晚上再说吧。” 天知道这时间对於张浩辉多麽漫长,当黄昏来临而让屋子暗下的时候,张浩辉立马蹦躂开了。 “小汶,换衣服!”黎侗汶听着这人莫名其妙的兴奋劲儿反而有点犹疑的拧了下眉头。但乖乖的还是穿了风衣,带了围巾。 果然── 一出门黎侗汶就後悔了,那个方向分明就是那个“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大排档。 张浩辉属於脸皮厚比城墙的人,穿的薄薄的也不觉得冷,倒是怕黎侗汶冷,一只大掌包裹着那细白的手掌。於是整个大街上的行人都对这麽一对张扬的同性恋行了注目礼。 张浩辉大老远就看到那种简易小棚子冒出了热气,於是扭着头对着恋人说:“小汶,你别不高兴,我就喜欢这种气氛。” 黎侗汶甩开他的手,美目看着他,嘴唇微微抖出两个字:“傻逼。” 一听黎侗汶骂他,也就知道他不是拒绝,张浩辉立马咧嘴笑了。 和黎侗汶吃饭的过程是无聊的,因为两个小时内都是张浩辉在自言自语。黎侗汶做的不过是拧拧柳叶眉,甩甩飞刀眼而已。 无趣归无趣,张浩辉却真心实意的享受这种和无形中给予自己温暖的人心贴心的坐在一起的感觉,当然更享受这种在桌子底下触碰黎侗汶大腿和私处而引起他美目含着嗔怒的电流。 明明豪爽的大口喝着啤酒,张浩辉的另一只手却小心而情色的挑动着黎侗汶的欲望。黎侗汶此时此刻正拿着一次性筷子对上来的菜挑三拣四,下半身缓缓传来的酥麻感觉,不仅没能让他握着筷子的手发抖,反而让他挑拣的更加认真。 “小汶,来感觉了麽?”张浩辉喝的满嘴酒气,熏得黎侗汶直皱眉。 “你犯贱麽?”黎侗汶声音凉凉透透的听在张浩辉黏成浆糊的脑袋里让他的身体不受控制的兴奋。 “那咱们走吧?”身材魁梧的壮汉大嗓门道:“老板!结账!给算我便宜点!” 大排档本身就位於某个犄角旮旯的十八个弯处,此刻张浩辉说不醉也不像清醒,大力搂着黎侗汶的小肩膀,故意往又黑又暗的偏巷拐。忽然── “你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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