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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1/2页)
泉,鼠标移回原告举证的地方,另起一行,打个括号,里面写‘证据1原件、证据2复印件留存案卷,证据2原件退还原告’……” “等等,”被告像小学生一样高高地举起手,“为什么要把结婚证的原件留给你们?难道不应该还给我们么?” “离婚的案子是这样的,两位的结婚证我们得收着,如果判不离就还给你们,如果判离了我们就收走留案卷里了,听明白了吧?”见方泉已经自觉做完被告的相应记录,易钟明继续问了下去—— 审:双方当事人有无新证据提交? 原:没有。 被:没有。 审:原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原:没有。 审:被告有无问题向对方发问? 被:没有。 审:接下来由法庭向双方当事人提问:请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是初婚? 原:是。 被:是。 审:婚后是否育有子女? 原:没有。 被:没有。 审:有无夫妻共同财产? 原:有存款X万元,生活物品若干。 被:原告所述情况属实,我们有X万元存款,若干生活物品。 审:请问原告具体与被告是何种亲戚关系? 原:我的母亲是被告父亲的堂妹。 审:被告,原告所述情况是否属实? 被:属实。 审:请问原告何时与被告分居? 原:201X年X月,至今没有回去过。 审:被告,原告所说的是否属实? 被:不属实,上个月我父亲过生日的时候原告曾回来小住了几天。 审:双方当事人结婚以后居住何处? 被:我和原告同我的父母住在一起,没有单独买房。 原:被告所述情况属实。 审:双方当事人的职业是什么?月收入是多少?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五六千…… “喂,给我表述准确一点啊,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元’。” “哦……” 原:我是小学教师,月收入5000-6000元。 被:我是附近一个革命纪念馆的讲解员,一个月税前有3000元以上。 “恩……”易钟明沉吟了半晌,然后宣布,“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啊,之前说过的就不要再重复了——那么原告,你先吧!” 原:我与被告性格不合,又已经分居了半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法庭判为所请。 审: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希望原告能够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愿意离婚。 审:现在进入最后陈述环节,由原告先进行最后陈述。 原:请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审:被告进行最后陈述。 被:请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根据法律规定,再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原:不同意。 被:同意。 审:由于一方不同意调解,故不符合调解条件,本庭不再组织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请双方当事人在确认笔录无误后签字捺印。 随着法槌的再次落下,方泉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从键盘上抬起手,小指和拇指几乎已经不能动弹,手腕也疼得几乎不能弯曲。一旁的萍姐刚想来问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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