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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1/2页)
里尤其刺耳。那是跑车的引擎声,从声音就可以想象出那辆开得有多快,柏妮丝没来得及细想前方的道路就出现了一点光线,是车头亮起的灯,而且还越来越近。 谁会在大半夜开车来这种地方啊? 柏妮丝想,如果是普通人,她就用枪威胁他下车,自己驾车出去,总比走路要强,大不了用完之后还给车主就是了。 可是,在她看清楚那辆“跑车”长什么样之后,这个念头立即就被打消了,而且生出了一股拔腿就跑的冲动。 ……那他妈的蝙蝠车啊! 开着蝙蝠車的除了蝙蝠侠还有谁?! 小丑越狱,很明显蝙蝠侠是来找人的,而要是被他看见她这个刚从阿卡姆逃出来的“罪犯”会有什么下场? 柏妮丝立即就想把自己藏起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蝙蝠车的速度太快了,从柏妮丝听见声音到差不多开到自己的面前的这个过程用了不到五秒钟,蝙蝠侠肯定已经看见她了。 事实上的确如此,接到小丑越狱的消息的蝙蝠侠驾着蝙蝠车全速赶住阿卡姆,在哥谭的郊外开到一半突然看见路边有一个影子,他皱了皱眉,立即就起了疑心。 在蝙蝠车的车速减慢之时,柏妮丝已经用白大褂将自己的全身都包裹起来,以免露出了阿卡姆的狱服。 黑漆漆的炫酷蝙蝠车在她的面前停下,车前盖上的灯光光亮得她眼睛不适的瞇起来,忍不住用手掌为自己挡去那些刺眼的光线。 车子的上盖打开,蝙蝠侠把头探出去,打量着金发女人:“你……” “蝙蝠侠!太好了!”金发女人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满脸苍白,“阿卡姆被入侵了,我是那里的医生,请你快点去救救我的同事!” 蝙蝠侠的确十分赶时间,他怕去晚了就让小丑跑了,所以也没多想别的。更重要的是,他几乎记得每一个哥谭的罪犯的样子,他的超级电脑还存着他们所有的个人档案,而他打击了犯罪活动这么多年都没有见过这个女人。 另外就是她的长相让人无法把她和阿卡姆的罪犯联系起来,所以蝙蝠侠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就往那边想。 蝙蝠侠看着金发女人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用经过变声器变得低沉沙哑的声音说:“警察很快就会来的,你待在这里不要动。” 柏妮丝连忙点点头,用“颤抖不安”的声线道:“我知道了。” 蝙蝠侠没再说什么,他退回坐驾上,发动车子。看见他离开,柏妮丝终于都松了一口气。 她拍拍自己的胸口,心有余悸的喃喃自语:“哎哟吓死我了。” 蝙蝠车开出了一小段路之后,蝙蝠侠总感到有些不对劲,他仔细地回想刚才的细节,然后察觉到什么似的,凌厉的眼睛一看倒后镜,那里还哪有金发女人的身影? …… 柏妮丝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大概一个小时?看见前方有灯光的那一刻她激动得差点就哭了出来。 她竟然真的逃出来了!运气也太好了吧! 可是等心情平静下来之后,她又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慢着。 她才想起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问题。 她的家在洛杉矶。 ……哥谭的地理位置在哪里来着? 柏妮丝:“…………” …… 哥谭,位于新泽西州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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