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葛英戴着狗狗耳朵发箍,摇尾巴趴在陆总跟前:听说陆叔喜欢养狗,你觉得我这样可不可爱,想不想带回家养呀~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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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从此以后, 原初每次回家, 就会按照陆维所说,戴上那个具有侮辱意义的“狗项圈”,以及一个毛茸茸狗耳朵的发箍。
有时候陆维回家的时候心情好了, 还会凑过来,用手指拨动原初脖颈上的那个小巧银铃,让它发出叮叮铃铃的声响,然后像摸狗一样,抚摸两下原初的头发、挠挠原初的下巴。
其实那个项圈亮晶晶的,款式十分精致,只有一根手指的宽度, 如果不是陆维特意说出来, 根本就没有人会觉得它是一个狗项圈, 反而像是戴在脖子上的精美饰物。
但这种饰物一般都是年轻人戴的,原初纵然这段时间恢复了些昔日风采,毕竟40多岁的人了,之前又被生活磋磨的过于厉害,年龄摆在那里,戴这种亮晶晶还会响的东西出门实在过于羞耻, 所以只能够在回家的时候戴上。
到了现在这个地步,陆维对他的恶意已经很明显。
原初知道,他作为陆修生父、齐箐前夫的这个身份,陆维没有理由喜欢他这个人,彼此间又完全不认识, 可以说是纯粹的陌生人。之所以买断他的后半辈子,留他在身边,怎么想也不会是出于怜悯之心。
虽然陆维能接受男人,但演艺圈里漂亮的男男女女那么多,就算陆维没有和年轻俊美的葛英好上,也肯定不会看上原初。
所以内心尽管不想承认,但思来想去,只剩下最初陆维说出的那个理由——
他欠陆维的,所以要用后半生的任由驱使和人格侮辱来偿还。
但他仿若是中了陆维的毒,就算明知道是这样,就算陆维嘴里只会对他吐出刻薄的话语,就算陆维现在愿意毫无代价的放他走,他也不想离开陆维。
原初看着温和可欺,其实在骨子里,是有着一股执拗狠劲儿的。否则的话,当初他不会在既无背景又没有一分钱的情况下,刚成年就离家到城里去谋生路。
否则的话,他不会在进监狱的那会儿,对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行舍命相抗,导致瘸了一条腿,成了个残疾人。
就算是原宜一家子和陆修,之前对付原初的手段也是以软磨和欺骗为主。
但只要是面对陆维,仿若是遇到了天生的对头,他那些执拗狠劲儿,就如同暴露在炽烈阳光下的薄雪,化成一滩软弱的水,身心都再不能抵抗。
原初无疑是痛苦的,但在这痛苦之下,又有着隐秘的欢喜。
他在网上曾经看到过上个世纪某位作家的一句话,觉得非常适合他现在的心境——
“遇见你,就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但心却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