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瘾(骨科 NP 追妻)_38.被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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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被告 (第3/3页)

察同志,我就拍了拍月亮,这也得删吗?”她歪歪脑袋,笑着问道。

    “......”

    这借口实在荒唐,但顾珹挪开视线看向递到自己面前的手机,发现果真是张月亮,一时又有些语塞。

    “介意我往前翻翻吗?”

    “介意的。”

    顾珹把话说得客气,却没想到这女人蹬鼻子上脸。于是他迅速把笑容卸下,换上了副应对犯人时的表情,又道:“这位女士,泄露相关信息可能会影响案件侦查,也可能会侵犯被害人隐私,所以我现在需要检查您的相册,请您配合我的工作。另外,请您出示一下身份证,”

    “我没带身份证......”

    “报姓名和号码也行。”

    也不知是被吓到了还是怎么的,女人突然变得十分配合,不仅乖乖地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报给了他,然后还把手机也塞到了他的手里。

    “具体是哪两个字?”

    “前程的程,尹是伊人的伊去掉单人旁。”

    “程尹。”

    “对的。”

    在知晓这人身份之前,顾珹都以为这只是一场简单闹剧,但听到这里,便不得不改变想法了。

    他抬眸看向程尹,眼里满是打量意味。

    五官精巧,梨涡含笑。

    嗯、

    确实有几分相像。

    顾珹默默收回目光,把身份信息都记下才翻起了相册。

    女人大约是趁着他过马路的时间,把某个时段之前的照片都备份删了去,所以并没有让他抓到把柄。可事已至此,又不能直接放过这人,于是他指着仅剩的几张照片,道:“把这几张都删了。”

    “拍个月亮都不准?”程尹不满地抿抿嘴,后又把双手举到他面前,“大不了你把我拷回去,我倒要听听别的警察同志怎么说。”

    “这事儿我说了算。”

    “哎哟这位同志很不讲理嘛。”程尹前半句说得轻飘飘,后半句不依不饶,“依得是什么法?又是第几条第几款?”

    闻言,顾珹将警察证和笔记本都塞回了口袋里,后竟真的拿出手机检索了起来,把程尹看得一愣一愣的。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第2款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那几张照片里有我,所以我希望你可以删除。”

    “噢~民法典啊。”程尹从顾珹手里抽回了手机,然后摆摆手,“那你说了可不算,法官说的才算。”

    她说完便欲离开此处,却被人反手拽住。

    那手腕纤细骨感,好似稍微用点力气就能折断,实在弱不禁风,想到这里,顾珹不禁皱了皱眉头。

    “警察同志还有什么事吗?”

    “留个联系方式吧。”

    “嗯?”

    “不是作为民众。”

    顾珹把程尹拉回到自己面前,强调道,

    “而是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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