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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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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成了修仙文里的第一美人女配。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美了。
身娇体柔,弱柳扶风。
已严重影响到我打人。
这让我京城第一女打手还怎么在江湖上混?
所以——
李好奘,是我给自己的新名字。象征着我被命运夺走的健壮。
我要变得更强、更奘。这是我此时所想的。
我害怕自己失去健壮,即使已经失去。
绝望地开始撸铁。
1
李湮柔,经典修仙小说《鹤鸣仙侠传》中的女配,是全书第一美人,也是男主的白月光。
最初,男主走上修仙之路,就是为了给她治病,只可惜红颜薄命,终归是没能救回来,这才从女主降格成了女配。
她死的时候,京城书粉万人同悲,作者弄潮阁主家门口的刀片堆得比山还高。
只不过这厮忒不要脸,把刀片收集起来全当废铁卖了,还拿卖刀片的钱在京郊换了一套大宅子。
……
总而言之,《鹤鸣仙侠传》就是当下全京城最畅销的小说,只不过作者隔三差五拖更,从不按时交稿。
书商走投无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找上我,重金雇我上门催稿。
2
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业界口碑,由此攒来。
虽然在此之前,我只催过债,没催过稿,但想来应该大差不差。
于是拿到定金的当天,我就带着手铐皮鞭上门催稿,终于见到了作者的真容——
《鹤鸣仙侠传》的作者弄潮阁主,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但笑容鸡贼兮兮的俊秀小书生,见我上门催稿,竟然妄图靠色诱我来达到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笑,真当我京城第一女打手是那种好色之徒?!
……
我确实是。
但我是一个有理智的好色之徒。
所以揩够油后,我反手把他关进小黑屋,把我和他铐在一块儿,然后抡圆了胳膊,甩着鞭子唬他更文。
他挑灯伏案,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嘀嘀咕咕。
他骂我白嫖,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无耻,我骂他拖稿。
他骂我霸道,我骂他拖稿。
……
他破防了,哽咽着说:「别骂了别骂了,已经在写了。」
3
弄潮阁主赶稿赶到三更,我抡着鞭子陪他到三更。
他放下笔,殷勤地要帮我按摩手臂:「抽累了吧?要不歇会儿……」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他立马回头就写。
……
但写了会儿,他又放下笔,殷勤地问我:「你饿不饿啊?要不一块儿吃碗阳春面?」
我拿鞭子指着他的稿:「写。」
这回他崩溃了,开始撒泼,发出蝉鸣般滋儿哇滋儿哇的噪音:「饿死啦——饿死啦——」
我被他吵得头大,一把掐住他的后颈,押着他去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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